xiaogang119
发表于 2011-7-26 13:08:21
他什么都不懂 就拿paul跟博物馆的那张合影来说 他改了PS成了自己的 那就是侵权 侵犯了paul的肖像权
这个可以犯法
weian3000
发表于 2011-7-26 16:29:44
20# xiaogang119
刚哥 此人现在是脑袋被门挤了 不明是否 反正我是无语了 口口声声说无私 而他的无私却用在了旁门左道 无奈啊 一个剽窃夫妇已经够头疼 现在又出现了这位剽窃至尊 弄的我都怕我发的资源被他翻印骗人 呜呼………
Kayb
发表于 2011-7-26 17:28:18
真的很像,既然那麼有心思去抄別人的東西倒不如自己弄個新的,讓它成為博物館第二。到時候大家可以成為姐妹網,分享的東西可以更多。真的很想問,為什麼內地什麼東西都要山寨一下,這種腦筋拿來創新,肯定有美好的明天。唉。。。
禁止访问
发表于 2011-7-26 18:54:02
求助区的logo是抄袭LB的。
缘希
发表于 2011-7-26 23:01:05
{:soso_e127:} 我现在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...
原来没有那么简单...
我只能说 团结 由尊重与爱 开始...
澜薇欣雨
发表于 2011-7-27 18:59:44
都是关于beyond的,没什么可争的啊
zzfish
发表于 2011-7-27 19:08:59
呵呵 我曾经与这位管理员交流过 并告知他的做法是对的 而这位“管理员”的回答是“我这样做是对的 而且对得起家驹” 汗 一个崭新的剽窃至尊诞生!
weian3000 发表于 2011-7-26 06:57 http://beyondbowuguan.5d6d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你是不是写错字了?
WO爱驹
发表于 2011-7-27 19:14:57
都是关于beyond的,没什么可争的啊
澜薇欣雨 发表于 2011-7-27 18:59 http://beyondbowuguan.5d6d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谁说争了?= =!你不理解
weian3000
发表于 2011-7-27 19:17:53
27# zzfish
是不对的 少了一个“不”字 谢谢提醒 也对各个用户澄清 他的做法是不对的 当时用的手机 手机屏幕不是很灵了
家驹特使
发表于 2011-7-27 19:49:11
真的很像,既然那麼有心思去抄別人的東西倒不如自己弄個新的,讓它成為博物館第二。到時候大家可以成為姐妹網,分享的東西可以更多。真的很想問,為什麼內地什麼東西都要山寨一下,這種腦筋拿來創新,肯定有美好的明 ...
Kayb 发表于 2011-7-26 17:28 http://beyondbowuguan.5d6d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没办法你说出来的话确实有文化,小D佩服,